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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东出租自排燃气管道房 房客洗澡炸伤

分类: 行业资讯 发布: admin 浏览: 日期: 2011年7月17日

有安全隐患的房子千万不要出租——记者昨天从闵行区法院获悉,经该院判决,闵行区一顾老伯将一自排燃气管道的房子出租给陈女士后,致使后者洗澡中被炸伤,顾老伯也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:不但家具被伤了,还要面临法院的一纸判决——赔偿陈女士10万余元。 

  洗澡被热水器炸伤 

  2006年12月19日,安徽芜湖市的陈女士向上海的顾老伯租了一套闵行区华宁路的房屋,租期为该年12月23日至2008年12月22日止,月租金为450元。双方同时约定,房屋内的淋浴器、煤气灶等设备,陈女士有权使用,但要保养好。而顾老伯在按期收取租金同时,也要负责修缮出租房内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自然损坏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 

  此次租期届满后,双方没有续签租赁合同,但陈女士仍继续承租房屋并向顾老伯交付房租,顾老也没表示不同意见。然而,2009年11月24日早晨,陈女士在承租房屋内打开热水龙头准备洗澡时却发生了意外——就在她打开热水龙头的一瞬间,安装于承租房屋厨房内的燃气热水器爆炸了!陈女士当场被炸晕在地,室内家用电器也尽遭损坏。邻居闻讯,急忙拨打110、120、119,经过医院抢救,陈女士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,不过,全身多处却被火焰灼伤。 

  自排燃气管道拒整改酿祸 

  去年7月26日,陈女士将顾老伯诉至本院,称作为一名女性,烧伤后身体留下疤痕已造成精神伤害,甚至影响日后的婚姻生活,故请求判令顾老伯赔偿损失10.5万余元。 

  诉讼中,法院依法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,对躯干和肢体都有一定面积灼伤的陈女士伤残等级进行了司法鉴定,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。 

 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,承办法官于今年2月14日至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营业所闵行区办事处进行调查,该单位专业人员说,陈女士所租房屋使用的系天然气,在此次爆炸事故发生前,该办事处就在上门安检时,发现该户存在燃气管道自排现象,存在一定安全隐患,曾要求顾老伯整改,但顾老伯没有整改。 

  法院认为,房东顾老伯并未提供合格、安全的房屋及设施给房客,并由此给房客造成伤残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,应对此付直接责任,故一审判决顾老伯偿付陈女士残疾赔偿金57676元,并赔偿陈女士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和误工费48606.30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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