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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一开发商为美观,燃气管竟装在卧室内

分类: 行业资讯 发布: admin 浏览: 日期: 2011年4月22日

“把燃气管道安装到室内安全隐患很大,就像一颗炸弹一样,随时都可能爆炸。”4月13日上午,海甸五西路圣地亚哥小区的业主李先生来电说,开发商为了美观,竟私自更改燃气管道沿外墙敷设的方案,这让业主很担心。

  上午,记者来到该小区1号楼218房,看到李先生家正在装修,准备将层高4米多的房屋改成阁楼,其卧室内有根一米多高的燃气管。“这就像一颗炸弹。”李先生说,他从事安监工作41年了,很清楚这方面的规定。按照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50028—2006中规定: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,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。

  “这个问题我们前天就给开发商发了函,建议整改,但尚未得到答复。”海南民生燃气公司监督中心主任吴敏赶到现场说,当初开发商考虑到美观问题,不同意燃气管道沿建筑外墙敷设的方案,要求把燃气立管敷设在厨房内。设计人员经现场勘查,发现厨房靠近建筑外墙,且与卧室、客厅之间有隔墙隔开,通风良好,才满足了开发商的要求。可后来准备验收时接到业主投诉,发现许多业主在装修时改变了户型,以至燃气管道位于卧室内,这样就违反了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的相关规定,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
  就此,该小区开发商海南新隆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工程师范基伟称,他已经将此问题向公司领导汇报,几天后会给业主答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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